福建:关于做好2020年普通高校招生外语口试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9-12-04

闽考院普〔2019〕32号

各市、县(区)和平潭综合实验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

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报考外语专业的考生,应参加全省统一组织的外语口语考试(下称外语口试)。为做好2020年我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外语口试工作,结合我省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考对象

拟报考有外语口试要求招生专业的我省2020年普通高考外语科目选考英语或日语的考生。

二、报名时间

申请报名参加2020年我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外语口试的考生须于2019年12月12日~13日登录福建省教育考试院网站(www.eeafj.cn)“数字服务大厅-高考高招-高考考生报名系统”,进行报名并完成网上缴费,逾期不予受理。

三、口试报名费用

参加我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外语口试的考生应按照《福建省物价局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制定我省高校招生考试收费有关政策的复函》(闽价函〔2018〕364号)规定,在报名期间,通过网上缴交报名考试费30元/人,口试报名成功后方可参加考试。

四、口试时间及地点

1.外语口试时间为2020年1月11日~12日。

2.考生须于2020年1月6日~8日,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到所在县(市、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签领外语口试准考证。

3.英语口试实行机考,由各地具体组织实施。英语口试考生具体考试时间及地点详见口试准考证。

4.日语口试形式、题型、评分标准与往年相同,报考日语口试的考生须统一到福州闽江学院附属中学(福州市六一中路王庄大树兜巷35号)参加考试,考生具体考试场次安排另行通知。

五、其他事项

1.外语口试成绩仅供高校招生录取时参考使用,不计入高考成绩。考生如不遵守考场规则,不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有考试违规行为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以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进行严肃处理,并将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诚信档案;对涉嫌违法的,将移送司法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及《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9〕13号)等追究法律责任。

2.各地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应及时将本通知转发至辖区内的各高中阶段学校,指导学校做好外语口试报名工作,确保外语口试报名工作顺利进行。

3.英语口试题型及评分标准详见附件。

附件:英语口试题型及评分标准

福建省教育考试院

2019年12月2日

附件

英语口试题型及评分标准

英语口试考生成绩报告统一采用优、良、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

1.即兴问答(60分)

2.短文朗读(40分)


(来源:阳光高考)